石化系統接地電阻及電源系統接地電阻標準要求
在電纜供電的系統中,接地電容電流較大。當電流大于規定值時會產生弧光接地過電壓。采用中性點電阻接地方式的目的就是給故障點注入阻性電流,使接地故障電流呈阻容性質,減小與電壓的相位差,降低故障點電流過零熄弧后的重燃率,使過電壓限制在相電壓的2.6倍以內,提高繼電保護的靈敏度作用于跳閘,從而有效保護系統正常運行。
石化系統接地電阻要求:
依據GB50074-2002《石油庫設計規范》第14章:電氣裝置;第14.2.2條:鋼油罐接地點沿油罐周長的間距,不宜大于30m,接地電阻不宜大于10Ω。第14.2.3條:覆土油罐的罐體及罐寶的金屬構件以及呼吸閥、量油孔等金屬附件,應做電氣連接并接地,接地電阻不宜大于10Ω。第14.2.10條:進出洞內的金屬管道接地電阻不宜大于20Ω。電力和信息線路應采用鎧裝電纜埋地引入洞內。接地電阻不宜大于20Ω。電纜與架空線路的連接處,應裝設過電壓保護器。過電壓保護器、電纜外皮和瓷瓶鐵腳,應做電氣連接并接地,接地電阻不宜大于10Ω。第14.2.13條:進入油品裝卸區的輸油(油氣)管道在進入點應接地,接地電阻不應大于20Ω。第14.2.16條:避雷針(網、帶)的接地電阻,不宜大于10Ω。第14.3.5條:每組絕緣軌縫的電氣化鐵路側,應設一組向電氣化鐵路所在方向延伸的接地裝置,接地電阻不應大于10Ω。
第14.3.6條:鐵路油品裝卸設施的鋼軌、輸油管道、鶴管、鋼棧橋等應做等電位跨接并接地,兩組跨接間距不應大于20m,每組接地電阻不應大于10Ω。14.3.15條:防靜電裝置的接地電阻應小于100Ω。第14.3.16條:石油庫內防雷接地、防靜電接地、電氣設備的工作接地、保護接地及信息系統的接地等,宜共用接地裝置,其接地電阻不應大于4Ω。
依據GB50156-2002《汽車加油加氣站設計與施工規范》第10章:電氣裝置;第10.2.2條:加油加氣站的防雷接地、防靜電接地、電氣設備的工作接地、保護接地及信息系統的接地等,宜共用接地裝置,其接地電阻不應大于4Ω。第10.2.3條:液化受有氣罐采用犧牲陽極法進行陰極防腐時,犧牲陽極的接地電阻不應大于10Ω。第10.3.1條:地上或管溝敷設的油品、液化石油氣和天然氣管道的始、末端和分支處應設防靜電和防感應雷的聯合接地裝置,其接地電阻不應大于30Ω。10.3.4條:防靜電裝置的接地電阻應小于100Ω。
依據GB50028-93《城鎮燃氣設計規范》第6.10.2條:防雷接地裝置的沖擊接地電阻應小于10Ω。第6.10.3條:靜電接地體的接地電阻應小于100Ω。第7.2.31條:當建筑物處于防雷區外時,放散管的引線應接地,接地電阻應小于10Ω。
電源系統接地電阻的要求:
依據JGJ/T16-92《民用建筑電氣設計規范》第14章接地與安全:第14.7.5.3條要求,當機房接地與防雷接地系統共用時,接地電阻要求小于1Ω。因此對于監控機房和通訊機房接地均應與建筑物防雷地等共用同一接地裝置,接地電阻要求小于1Ω。
依據GB50089-98《民用爆破器材工廠設計安全規范》第12章:電氣;第12.6.4條:在電纜與架空線連接處,應裝設避雷器。避雷器、電纜金屬外皮、鋼管和絕緣子鐵腳、金具等應連在一起接地,其沖擊接地電阻不宜大于10Ω。第12.7.2條:輸送危險物質的各種室外架空管,應每隔20~25米接地一次,每處沖擊接地電阻不應大于10Ω。第12.7.3條:危險區域應采取相應的防靜電措施。凡生產、加工或儲存危險品的過程中,有可能積聚靜電電荷的金屬設備、金屬管道和導電物體,均應直接接地,接地電阻不應大于100Ω。第12.7.4條:低壓配電線路的接地應采用TN-S或TN-C-S系統,引入建筑物的電源線路,中性點應重復接地,接地電阻不應大于10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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