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頻串聯諧振放電試驗及接地技術要求
變頻串聯諧振通用技術要求,放電試驗要求
變頻串聯諧振產品應耐受5次全電壓(額定輸出電壓)時的放電試驗。此時放電回路應無限流電阻器。試驗后不得有任何元件損壞。
變頻串聯諧振接地要求
變頻串聯諧振的控制箱、勵磁變壓器、分壓器和電抗器的金屬底座等均應有接地端子,各接地端子的連接應滿足人身安全和設備安全的要求,有關接線的結構和連接安排等要求,應在使用說明書中明確說明。注意當試品閃絡、擊穿時,引起接地線電位升高等瞬態過電壓,應采取適當措施,保護人身和設備安全。
變頻串聯諧振變頻器輸出頻率的不穩定度要求
在額定輸出電壓和額定輸出電流的諧振工作條件下,變頻器調節輸出頻率的設定值不變,15min的輸出頻率不穩定度應不大于讀數±0.1%。
變頻串聯諧振噪音要求
在接近額定輸出電壓和額定輸出電流的工作條件下,產品的電磁振動噪音,調感式的應不大于80dB;調頻式的應不大于60dB。
變頻串聯諧振電磁兼容性要求
為了防止產品的電磁訊號對電網和鄰近環境的干擾,以及防止產品受電網和環境的電磁干擾,在產品電源輸入回路和變頻器輸出回路中應裝設濾波回路。變頻器和各電子回路應有屏蔽。
變頻串聯諧振耐受機械振動要求
產品應能耐受頻率為5、10、20、30Hz,加速度為9.8±2.5m/S2的振動,在每個頻率點各持續30min(參照GB6587.6-86電子測量儀器運輸試驗)
變頻串聯諧振外觀要求
外殼噴漆、電鍍層無脫落;有機玻璃外殼無裂紋,無放電燒傷痕跡;絕緣紙筒密實,外表絕緣漆光滑;各調節旋鈕、插塞孔、儀表、插接件、接地端子等處均有明顯標志;印刷電路板及銘牌的質量符合有關標準;印刷電路板固定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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