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氣設備的預防性試驗規程要求概要
電氣設備的預防性試驗是判斷設備能否繼續投入運行,預防設備損壞及保證安全運行的重要措施。凡電力系統的設備,應根據本規程的要求進行預防性試驗。工業企業及農業用電氣設備,除與電力系統直接連接者外,其他可根據使用特點,參照本規程進行。
本規程的各項規定,是作為檢查設備的基本要求,應認真執行。在維護、檢修工作中,有關人員還應執行部頒檢修、運行規程的有關規定,不斷提高質量,堅持預防為主,積極改進設備,使設備能長期、安全、經濟運行。
堅持科學態度。對試驗結果必須全面地、歷史地進行綜合分析,掌握設備性能變化的規律和趨勢。要加強技術管理,健全資料檔案,開展技術革新,不斷提高試驗技術水平。
在執行中,遇到特殊情況需要改變試驗項目、周期或標準時,應組織有關專業人員綜合分析,提出意見;對主要設備需經上一級主管局審查批準后執行;對其他設備可由本局、廠總工程師審查批準后執行。
對于電力系統的繼電保護裝置、自動裝置、測量裝置等電氣設備和安全用具以及SF6全封閉電器、阻波器等的檢查試驗,應分別根據相應的專用規程進行,在本規程內不作規定。
額定電壓為110kV以下的電氣設備,應按本規程進行交流耐壓試驗(有特殊規定者除外),110kV及以上的電氣設備,在必要時應進行耐壓試驗。對于電力變壓器和互感器,在局部和全部更換繞組后,應進行耐壓試驗(可以選用感應耐壓、操作波耐壓和外加耐壓法)。
50Hz交流耐壓試驗加至試驗電壓后的持續時間,凡無特殊說明者,均為1min;其他耐壓法的施加時間在有關設備的試驗方法中規定。
非標準電壓等級的電氣設備的交流耐壓試驗值,可根據本規程規定的相鄰電壓等級按插入法計算。
耐壓試驗電壓值以額定電壓的倍數運算者,發電機、電動機是按銘牌電壓計算,電纜是按標準電壓等級的電壓計算。
進行絕緣試驗時,應盡量將連接在一起的各種設備分離開來單獨試驗(制造廠裝配的成套設備不在此限)。同一試驗標準的設備可以連在一起試。為了便利現場試驗工作起見,已經有了單獨試驗記錄的若干不同試驗標準的電氣設備,在單獨試驗有困難時,也可以連在一起進行試驗。此時,試驗標準應采用連接的各種設備中的最低標準。
當電氣設備的額定電壓與實際使用的額定工作電壓不同時,應根據下列原則確定試驗電壓的標準:
1、當采用額定電壓較高的電氣設備以加強絕緣者,應按照設備的額定電壓標準進行試驗;
2、采用額定電壓較高的電氣設備,在已滿足產品通用性的要求時,應按照設備實際使用的額定工作電壓的標準進行試驗;
3、采用較高電壓等級的電氣設備,在已滿足高海拔地區或污穢地區要求時,應在安裝地點按照實際使用的額定工作電壓的標準進行試驗。
在進行與溫度、濕度有關的各種電氣試驗時(如測量直流電阻、絕緣電阻、損耗因數、泄漏電流等),應同時測量被試物和周圍空氣的溫度、濕度。絕緣試驗應在良好的天氣,且被試物溫度及周圍空氣溫度不低于+5℃,空氣相對濕度一般不高于80%的條件下進行。
本標準中所列的絕緣電阻測量,規定用60s的絕緣電阻(R60);吸收比的測量,規定用60,與15,絕緣電阻的比值(Rool R(3) 。
如制造部門的產品試驗標準有了變動,且與本規程中的試驗標準不相符合時,除經我部同意者外,應以本規程作為依據。進口設備按出廠標準并結合本規程執行。
- 上一篇: 同步發電機直流耐壓試驗項目及周期要求
- 下一篇: 氧化物避雷器預防性試驗作業規程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