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壓電氣試驗對于絕緣試驗的總體要求
高壓電氣試驗對于絕緣試驗的總體要求
1、對氣候條件的要求
在進行與溫度和濕度有關的各種試驗時(如測量直流電阻。絕緣電阻,泄露電流,介質損失角),應同時測量被試品的溫度和周圍空氣的溫度和濕度。
被試品的溫度不應低于+5℃,戶外試驗應在良好的天氣進行,且空氣相對濕度一般不高于80%。對油浸式變壓器等充油設備,應以被試品上層油溫作為測試溫度。
2、對試驗順序的要求
先進行非破壞性試驗,最后進行破壞性試驗。如果非破壞性試驗未能通過,則不能進行破壞性試驗。對于充油設備,只有在油試驗合格后方可進行破壞性試驗。
3、對試驗電壓極性的要求
對試驗電壓極性的要求:進行直流高壓試驗時,應采用負極性接線。既負極加壓,正極接地。其目的是為了防止外絕緣的閃絡和易于發現絕緣受潮等缺陷。
4、電力設備的額定電壓高于實際使用工作電壓時的試驗電壓確定
(1)當采用額定電壓較高的設備以加強絕緣時,按設備的額定電壓的試驗標準確定試驗電壓。
(2)當采用額定電壓較高的設備作代用設備時,按實際使用的工作電壓確定試驗電壓。
(3)為滿足高海拔地區的要求而采用較高電壓等級的設備時,應在安裝地點按實際使用的額定工作電壓確定其試驗電壓。
5、非標準電壓等級的電氣設備試驗電壓的確定
對于非標準電壓等級的電氣設備,當沒有規定其交流耐壓試驗電壓值時,可根據試驗規程中規定的相鄰電壓等級的同類設備按比例采用插入法算出試驗電壓。
110KV以下的電力設備,應按照規程進行耐壓試驗,有特殊規定的除外。50Hz的交流耐壓試驗,加至試驗電壓后的持續時間,凡無特殊說明者,均為1分鐘。
6、充油設備靜置時間的規定
充油電力設備應在充滿合格油,并注意靜止一定時間待氣泡消除后方可進行。靜置時間按制造廠要求執行,制造廠無規定時,則應依據設備的額定電壓滿足以下要求:
500KV>72h
220及330KV>48h
110KV及以下>24h
7、連在一起的多個電氣設備的絕緣試驗的規定
在進行絕緣耐壓試驗時,除制造廠裝配的成套設備外,應盡量將連接在一起的各種設備分離開來單獨試驗。但同一試驗電壓的設備可以連接在一起進行試驗。為了便于現場試驗工作,已有單獨試驗記錄的若干不同試驗電壓的電力設備,在單獨試驗有困難時,也可以連在一起進行試驗,但試驗電壓應采用所連接設備中的最低試驗電壓。
8、對進口設備的交接試驗標準
按合同規定的標準執行;簽訂設備合同時應注意相同試驗的試驗標準不得低于我國現行電氣設備交接試驗標準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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