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IS現場交接試驗項目主回路絕緣試驗
GIS主回路絕緣試驗
本試驗應在其他試驗項目完成后進行
現場耐壓試驗的目的是檢查總體安裝后的絕緣性能是否完好,驗證是否存在各種隱患(如安裝錯誤,包裝、運輸儲存和安裝調試中的損壞,存在異物等)導致內部故障。耐壓試驗前,應制定詳細的試驗方案。
試品要求
試品應完全安裝好,充氣到額定密度,并進行密封性試驗和氣體濕度測合格后,才能進行耐壓試驗。
耐壓試驗前,應對試品測絕緣電阻。
耐壓試驗前,GIS上所有電流互感器的二次繞組應短路并接地。
下列部件由于它們的充電電流大,或者由于它們的電壓限制效應,要求被隔開。
a)高壓電纜和架空線;
b)電力變壓器和大多數電磁式電壓互感器(如采用變頻電源,電磁式電壓互感器經頻率計算不會引起磁飽和,也可以和主回路一起耐壓);
c)避雷器和保護火花間隙。
應注意試驗完成后,重新連接隔離部件的過程中可能引人事故的情況。
GIS的每一新安裝部分都應進行耐壓試驗。
GIS的擴建部分進行耐壓時,相鄰設備原有部分應斷電并接地。否則,對于突然擊穿給原有部分設備帶來的不良影響應采取特殊措施。
GIS在設備的擴建部分耐壓時,可能需要通過原有部分施加電壓,在這種情況下,其試驗程序與新安裝的GIS相同。
試驗電壓的波形
交流耐壓試驗
交流耐壓試驗對檢查是否存在雜質(如自由導電微粒)比較敏感。
電壓波形應接近正弦,兩個半波應完全一樣,且峰值與有效值之比應等于√2士0.07。試驗電壓的頻率一般在10Hz~300Hz的范圍內。
沖擊電壓試驗:
按波頭長短可分為雷電沖擊電壓和操作沖擊電壓;按波形特征可分為非周期性波和振蕩波。試驗時,根據合同和試驗設備選擇其中一種。
a)雷電沖擊電壓:對檢查GIS異常電場分布比較敏感。
雷電沖擊波的波頭時間不大于8us;振蕩雷電沖擊波的波頭時間不大于15s;
b)操作沖擊電壓試驗:對檢查存在絕緣缺陷比較敏感。操作沖擊波的波頭時間和振蕩操作沖擊波的波頭時間為150us~1ms之間。
試驗電壓值
現場交流耐壓試驗電壓值為出廠試驗施加電壓值的80%。
雷電沖擊耐受電壓和操作沖擊耐受電壓值為型式試驗施加電壓值的80%。
注:若無操作沖擊試驗電壓值的規定時,安裝后操作沖擊試驗電壓應為安裝后的雷電沖擊試驗電壓值的 80%。
耐壓試驗程序
試驗程序應由制造廠和用戶協商,并從下列程序中選取。
程序A:按上述規程進行交流耐壓試驗,在規定電壓值下耐壓1min。可增加沖擊電壓試驗在規定電壓下正、負極性各3次;
程序B:按上述規程交流耐壓試驗,在電壓值不低于Um√/3(對中性點有效接地系統)或U(對中性點非有效接地系統)下耐壓 5min(U為最高工作電壓);同時應補充進行沖擊電壓試驗在規定電壓下正、負極性各3次。
試驗電壓的施加
規定的試驗電壓應施加到每相導體和外殼之間,每次一相,其他相的導體應與接地的外殼相連。試驗電源可接到被試相導體任一部位。
選定的試驗程序應使每個部件都至少施加一次試驗電壓。在制定試驗方案時,必須同時注意要盡可能減少固體絕緣的重復試驗次數。例如,盡在GIS不同部位引人試驗電壓。
如懷疑斷路器和隔離開關的斷口在運輸、安裝過程中受到損壞,或經過解體,應做該斷口間耐壓試驗。
試驗判據
如GIS 的每一部件均已按選定的試驗程序耐受規定的試驗電壓而無擊穿放電,則認為整個GIS通過試驗。
在試驗過程中如果發生擊穿放電,可采取下列步驟:
a)進行重復試驗,如果該設備還能經受規定的試驗電壓時,則認為放電是自恢復放電,耐壓試驗通過。如果重復耐壓失敗,則按本條 b)項程序進行。
b) 設備解體,打開放電間隔,仔細檢查絕緣損壞情況,采取必要的修復措施,再進行規定的耐壓試驗。
- 上一篇: 絕緣電阻測試儀試驗準備工作及試驗方法
- 下一篇: 電纜絕緣電阻測試儀器及現場測試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