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壓電氣設備試驗現場通用安全操作規程
高壓電氣設備試驗:
1、因試驗需要斷開設備接頭時,拆前應做好相位標記,恢復后進行檢查。
2、試驗前檢查試驗裝置金屬外殼,應有可靠接地線,高壓引線應盡量縮短,必要時用絕緣物支持牢固。試驗裝置的低壓電源,應使用明顯斷開的雙極隔離開關和電源指示燈,兩個串聯的電源開關,并加裝過載保護裝置。
3、試驗前應先測量被試設備的絕緣電阻,合格后才可進行其他試驗項目。耐壓試驗應在其它試驗項目都合格后才能進行,否則應請示上級酌情處理。
4、用搖表測量大電容電氣設備的絕緣電阻時(如電纜、大型變壓器),先將導線離開被試物后,再停止轉動搖表。
5、試驗前和變更試驗接線時,應堅持復查接線,通電前調壓器手把應保持在零位,合拉閘必須互相呼應正確傳達口令,加壓時應重復要求加壓數字,避免加壓錯誤。
6、加壓前應通知有關人員離開被試設備或退出現場后,方可加壓。對有人工作的鄰近設備有感應電壓時,應采取預防措施。
7、對有電容的設備,試驗前后均應充分放電,對有靜電感應的設備,應接地后才能接觸。放電時需用有限流電阻的專用放電棒,放電人員應戴絕緣手套。
8、試驗操作過程中,應精神集中,隨時注意異常情況,操作人員如應穿絕緣鞋或站在絕緣墊上。
9、改變接線、尋找故障或試驗結束時,應先斷開試驗電源,然后放電,必要時還應將升壓設備的高壓部分接地。
10、帶電試驗要根據現場情況,制定安全措施:特殊試驗、研究性試驗和在運行系統做試驗時,必須有試驗方案,并經領導批準后才能進行。
11、試驗用低壓電源、變壓器中性點、消弧電抗器、電壓互感器電流互感器、二次回路等的接地線,或二線一地系統的工作地線,必須在設備停電后拆除。
12、不能采用變壓器中性線,作為試驗時接地線。
13、在試驗過程中,禁止采用沖擊辦法加壓,應緩慢升至試驗電壓,并在耐壓時間內保持不變。
14、在泄漏、耐壓試驗中,當發現升壓到某一值時,調壓器繼續升壓而電壓表指示不再上升或電壓表指示突然回零,應立即將調壓器手把調至零位,拉開開關,切斷電源,查找原因。
15、為了防止暈電壓,在一些試驗中要加裝球間隙保護(球間隙放電值為被試物試驗電壓的 110%)。
16、高壓試驗時,被試物的非試驗相、非試驗側均應接地,在換相時必須切斷電源。
17、未裝地線的大電容被試設備,應先進行放電,再做試驗。直流耐壓試驗每一階段或試驗結束時,應將設備對地放電數次,并短路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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