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力電纜試驗分類及生產廠家試驗方法和要求
電氣試驗按性質和要求分類
(1)絕緣試驗
1)非破壞性試驗。是指在較低電壓下,用不損傷設備絕緣的辦法來判斷絕緣缺陷的試驗。如絕緣電阻吸收比試驗、介質損耗因數tan8試驗、泄漏電流試驗、油色譜分析試驗等。這類試驗對發現缺陷有一定的作用與有效性。但這類試驗中的絕緣電阻試驗、介質損耗因數tan8試驗、泄漏電流試驗由于電壓較低,發現缺陷的靈敏性還有待于提高。但目前這類試驗仍然是一種必要的不可放棄的手段。
2)破壞性試驗。如交流耐壓試驗、直流耐壓試驗,用比較高的試驗電壓考驗設備的絕緣水平。這類試驗優點是易于發現設備的集中性缺陷,考驗設備絕緣水平。缺點在于電壓較高,個別情況下給被測試設備造成一定損傷。
(2)特性試驗。主要是對電力設備的電氣或機械方面的某些特性進行試驗,如斷路器導電回路的接觸電阻,互感器的變比、極性,斷路器的分合閘時間、速度及同期性等。
生產廠家進行的電氣試驗
GBT 18890.1-2015 額定電壓220kV(Um=252kV)交聯聚乙烯絕緣電力電纜及其附件 第1部分 試驗方法和要求:
(1)例行試驗
由制造商在部件(所有制造長度電纜或所有附件)上進行的試驗,以檢驗其是否滿足規定的要求。
(2)抽樣試驗
由制造商按規定的頻度在成品電纜或取自成品電纜或附件的部件的試樣上進行的試驗,以驗證成品電纜或附件是否滿足規定的要求
(3)型式試驗
在一般工業生產基礎上供應本部分所包含的一種型式的電纜系統之前進行的試驗,以證明其具有滿足預期使用條件的良好性能。(附件應作為電纜系統的一部分進行型式試驗)
注:型式試驗一旦通過后,除非電纜或附件中的材料、制造工藝、結構或設計電場強度發生改變,且這種改變可能會對其性能產生不利影響,否則就不必重復進行。
(4)預鑒定試驗
在一般工業生產基礎上供應本部分所包含的一種型式的電纜系統之前進行的試驗,以證明該完整電纜系統具有滿意的長期運行性能。當電纜系統成功通過預鑒定試驗,制造商就具有供應相應電壓等級或較低電壓等級電纜系統的合格資格,只要其絕緣屏蔽上計算的標稱電場強度等于或低于已通過試驗的電纜系統的相應值。
(5)預鑒定擴展試驗
在一般工業生產基礎上供應本部分所包含的一種型式的電纜系統之前進,系統電纜和附件已經分別通過預鑒定試驗,為驗證該完整電纜系統具有滿意的長期運行性能所進行的試驗。
(6)安裝后的電氣試驗
電纜系統安裝完成時為證明其完好所進行的試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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