耐受電壓試驗程序及試驗電壓測量方法
耐受電壓試驗
對試品施加電壓時應從足夠低的數值開始,以防止變過程引起的過電壓的影響;然后應緩慢地升高電壓,以便能在儀表上準確讀數,但也不應太慢,以免試品在接近試驗電壓U時耐壓的時間過長。如果當電壓高于75%U時以2%U/s的速率上升,通常能滿足上述要求。將試驗電壓值保持規定的時間后,通過適當的電阻使同路電容(包括試品電容)放電來降低電壓。
耐受電壓的持續時間應由有關技術委員會根據試品的電阻和電容決定的達到穩態電壓分布的時間來確定。若有關技術委員會沒有規定,則耐受電壓試驗持續時間為60s。
電壓的極性或每種極性電壓的施加次序,以及任何不同于上述規定的要求應由有關技術委員會規定。
如果試品上沒有破壞性放電發生,則滿足耐受試驗要求。
破壞性放電電壓試驗
在試品上施加電壓并連續升壓(同耐受電壓試驗)直至試品上發生破壞性放電。應記錄破壞性放電發生瞬間的最后電壓值。該試驗應重復"次,以得到一組”個電壓測量值。有關技術委員會規定升壓速度、施加電壓次數和評估試驗結果的方法。
確保破壞性放電電壓試驗
在試品上施加電壓并連續升壓(同耐受電壓試驗)直至試品上發生破壞性放電。應記錄破壞性放電發生瞬間前的最后電樂值。該試驗需重復”次,以得到一組"個電壓測量值。如果在該組電壓中沒有一個電壓高于確保破壞性放電電壓,則認為滿足試驗要求,有關技術委員會應規定施加電壓的次數和升生速度。
試驗電流的測量
在測量流過試品的電流時,可以區分出幾個獨立的分量。對同一個試品和同一試驗電壓,各分量的大小可能差幾個數量級。這些分量是:
a)電容電流:由于開始加上試驗電壓或由于試驗電壓上紋波或其他波動所引起。
b)介質吸收電流:由于絕緣中發生緩慢的電荷位移而引起。電流可持續幾秒至幾小時。該過程局部可逆。當試品放電或短路時,可觀察到反極性電流。
c)持續泄漏電流:當a)和b)分量衰減到零后,在恒定電壓下達到穩態的直流電流。
d)局部放電電流。
測量a)、b)、c)3個分量時需用量程較寬的儀器。應注意保證儀器對某一個電流分量的測量不受其他分量的影響。對于非破壞性試驗,有時可以從觀測電流隨時間的變化規律中了解絕緣狀態。每個電流分量的相對幅值和重要性取決于試品的類型和狀態、試驗的目的以及試驗的持續時間當特別需要區分某一特定分量時,相的測量程序由有關技術委員會規定。
應使用校準過的測量系統進行電流測量。
應使用GB/T7354局部放電測量標準中規定的專用局部放電測試儀器進行局部放電脈沖電流的測量。
注:由于直流電壓試驗中可能出現破壞性放電,其電流遠大于常規電流,因此通常應在直流電流測量回路中使用電壓保護裝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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