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部放電檢測通用試驗方法操作規范
局部放電檢測通用試驗方法:
試驗目的
(1)證實試品在規定電壓下沒有高于規定值之局部放電;
(2)測定電壓上升時出現放電超過某一規定值時的最低電壓(起始放電電壓)和電壓下降時放電低于規定值時最高電壓(終止放電電壓)。
(3)測定在某一規定電壓下的放電強度。
(二)試驗條件:
(1)交流電源電壓應為正弦波,不應有過大的高次諧波。
(2)試品的電氣、機械溫度條件應良好且穩定。
(3)由于電壓回滯現象的影響,在試驗前至少幾小時以上的時間內,不要承受超過規定的局部放電試驗電壓最高值以上的電壓。
(4)經過搬運后的試品,必須靜放一段時間后再做局部放電試驗(油浸)。
(三)試驗程序:
將試驗區內的雜物盡量移到試區以外,各種金屬體應牢固接地,檢查和改善試區內一切可能放電的部位,應特別注意各種地線是否已接地。
根據不同的試品和試驗條件,選擇正確的接線方式;
對所選擇的測試回路用視在放電量標準器對整個測試系統進行刻度系數校正,校正時對所規定的刻度系數K值調節儀器的增益旋鈕,把H調到 H=UoCo/K值。校正完畢后,各種測試儀器的細調(連續調節)增益旋鈕不得隨意變動,同時應將視在放電器校準器從高壓線路上取下,以免在加壓試驗時將視在放電量校準品擊穿而使高壓線路短路。
(四)試驗注意事項:
在試驗開始加壓以前,試驗人員必須詳細而全面地檢查一遍線路以免線路接錯。測試儀器處的接地線是否與接地體牢固連接,若連接不牢或在準備工作時接地線被腳踢斷,這將可能引起人身和設備事故。
對于連接線應避免將尖端暴露在外,屏蔽罩不能與試品的瓷裙相接觸。
試驗完畢后,應對整個測試系統再進行一次復查校正,驗證是否與試驗前所校正出的刻度系數相等,以免測試儀器或其它環節在試驗過程中發生故障而使測試結果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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