沖擊電壓發生器出廠檢測主要試驗項目
沖擊電壓發生器裝置屬于定制參數較多的產品,不同規格技術要求不同,且非批量生產產品,產品的檢驗分出廠檢測試驗和驗收試驗。每臺產品應按相關沖擊電壓發生器規程進行出廠試驗,如某項試驗不合格,允許更換組件或進行調整,直至全部檢測試驗項目合格。裝置在使用場所組裝完成后,應進行現場驗收試驗,驗收試驗項目與出廠試驗項目相同。
沖擊電壓發生器常規試驗項目
沖擊電壓發生器的外觀及回路接線檢查、控制系統各項功能檢查、絕緣件檢查和電阻阻值測定均為常規試驗項目,采用目測、手感和手工操作的綜合方法進行,絕緣件的絕緣電阻及電阻阻值的測量可采用相應的儀表測量。
沖擊電壓發生器同步性能試驗
在對應10%、50%、75%和90%額定輸出電壓的充電電壓下,分別進行10次點火觸發,總次數為40。記錄每次輸出電壓的波形和幅值,比較相同充電電壓下的每次輸出電壓的波形和幅值,當某次輸出電壓輸值小于同一充電電壓下其他輸出電壓幅值的(n-l)/n(n為沖擊電壓發生器級數),或波形不相同,則認為該次試驗為不同步。
不同步次數的總和與總次數之比即為不同步率,不同步率應滿足:沖擊電壓發生器本體第一級點火球隙采用雙邊異極性點火,其他球隙均采用三電極點火方式。保證無拒動、誤動,不同步率應不大于5%。試驗時,沖擊電壓發生器自觸發(誤動)和拒動,應視為一次不同步。
電壓利用系數測量,沖擊電壓發生器輸出端空載和接所要求的負載,在10%和100%的額定輸出電壓下,分別進行10次試驗,記錄每次輸出電壓的幅值、波形和充電電壓,電壓利用系數為輸出電壓的幅值與充電電壓和沖擊電壓發生器級數的乘積之比。電壓利用系數應滿足:雷電沖擊正負極性雷電沖擊波在空載和所要求的負載情況下,電壓利用系數應不小于85%。操作沖擊正負極性操作沖擊波在空載和所要求的負載情況下,電壓利用系數應不小于75%。
充電電壓校核試驗,在充電電壓范圍內,采用手動和自動方式分別設定5個預置充電電壓,并對沖擊電壓發生器充電,采用總不確定度不超過3兆直流電壓測量裝置測量沖擊電壓發生器第一級電容器(或直流分壓器)上的電壓,每次實測到的電壓值與預置充電電壓值的偏差應滿足:預置充電電壓實際充電電壓與預置充電電壓的相對偏差不大于±1%。
沖擊電壓發生器抗干擾能力試驗,測量和控制系統應有很好的抗干擾能力,在80%的額定輸出電壓下,棒板間隙發生閃絡3次,測量系統應滿足GB/T 16927.2—1997中5.5.4條的要求,控制系統應不 出現“死機”或任何故障。
- 上一篇: 直流高壓發生器直流耐壓試驗方法步驟
- 下一篇: 絕緣油介損測試儀主要功能特性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