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場絕緣試驗實施導則之直流高壓試驗
現場絕緣試驗實施導則之直流高壓試驗
試驗宜在干燥的天氣條件下進行。
試品表面應抹拭干凈,試驗場地應保持清潔。
試品和周圍的物體必須有足夠的安全距離。
因為試品的殘余電荷會對試驗結果產生很大的影響,因此,直流高壓發生器試驗前要將試品對地直接放電5min以上。
1、試驗程序
直流耐壓試驗和泄漏電流試驗一般都結合起來進行。即在直流高壓發生器直流耐壓的過程中,隨著電壓的升高,分段讀取泄漏電流值,而在最后進行直流耐壓試驗。
對試品施加電壓時,應從足夠低的數值開始,然后緩慢地升高電壓,但也不必太慢,以免造成在接近試驗電壓時試品上的耐壓時間過長。從試驗電壓值的75%開始,以每秒2%的速度上升,通常能滿足上述要求。
2、試驗結果判斷
將試驗電壓值保持規定的時間后,如試品無破壞性放電,微安表指針沒有向增大方向突然擺動,則認為直流耐壓試驗通過。
溫度對泄漏電流的影響是極為顯著的。因此,最好在以往試驗相近的溫度條件下進行測量,以便于進行分析比較。
泄漏電流的數值,不僅和絕緣的性質、狀態,而且和絕緣的結構、設備的容量等有關,因此,不能僅從泄漏電流的絕對值泛泛地判斷絕緣是否良好,重要的是通過觀察其溫度特性、時間特性、電壓特性及長期以來的變化趨勢來進行綜合判斷。
3、放電
直流高壓發生器直流耐壓試驗完畢,切斷高壓電源,一般需待試品上的電壓降至1/2試驗電壓以下,將被試品經電阻接地放電,最后直接接地放電。對大容量試品如長電纜、電容器、大電機等,需長時間放電,以使試品上的充電電荷放盡。另外,對附近電氣設備,有感應靜電電壓的可能時,也應予以放電或事先短路。經過充分放電后,才能接觸試品。對于在直流高壓發生器現場組裝的倍壓整流裝置,要對各級電容器逐級放電后,才能進行更改接線或結束試驗,拆除接線。
對電力電纜、電容器、發電機、變壓器等,必須先經適當的放電電阻對試品進行放電。如果直接對地放電,可能產生頻率極高的振蕩過電壓,對試品的絕緣有危害。放電電阻視試驗電壓高低和試品的電容而定,必須有足夠的電阻值和熱容量。通常采用水電阻器,電阻值大致上可用每千伏200Q~500Q。放電電阻器兩極間的有效長度可參照高壓保護電阻器的表面絕緣長度,放電棒的絕緣部分總長度不得小于1000mm,其中自握手護環到放電電阻器下端接地線連接端的長度l為700mm,握手部分為30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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