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力電纜線路的試驗分類及試驗周期
主絕緣交電纜主絕緣及外護套絕緣電阻測量、流耐壓試驗和電纜兩端的相位檢查,具備條件的宣開展局部放電檢測和介質損耗檢測
例行試驗
紅外測溫、超聲波局部放電檢測、暫態地電壓局部放電檢測、今金屬屏蔽接地電流檢測、接地電阻檢測和主絕緣及外護套絕緣電阻檢測
診斷性試驗
紅外測溫、銅屏蔽層電阻和導體電阻比檢測、高頻局部放電檢測、特高頻局部放電檢測、局部放電檢測和介質損耗檢測
試驗周期
例行試驗
紅外測溫,試驗每年不少于2次。
超聲波局部放電檢測、暫態地電壓局部放電檢測金屬屏蔽接地電流檢測,試驗每年不少于1次,可同步開展。
接地電阻檢測投運后3年內開展一次,后期每5年開展一次或大修后開展。
(特殊條件下的試驗周期按照Q/GDW 1643要求執行)
診斷性試驗
局部放電檢測試驗和介質損耗檢測試驗應在線路投運5年內結合停電檢修計劃開展一次。
運行年限5以上年電纜線路可結合設備重要程度;實際需求、狀態評價結果及狀態量變化規律開展。
試驗總體要求
交接試驗中電纜線路主絕緣交流耐壓試驗、局部放電檢測和介質損耗檢測;
對含已投運電纜段或故障等原因重新安裝電纜附件的電纜線路,按照非新投運線路要求執行。
對整相電纜和附件全部更換的線路,按照新投運線路要求執行
局部放電檢測中新投運電纜部分與非新投運電纜部分應分別評價。
主絕緣停電試驗應分別在每一相上進行,對一相進行試驗或測量時,金屬屏蔽和其他兩相導體一起接地。被測電纜的兩端應與電網的其他設備斷開連接,避雷器、電壓互感器等附件需要拆除,對金屬屏蔽一端接地,另一端裝有護層電壓限制器的單芯電纜主絕緣停電試驗時,應將護層電壓限制器短接,使這一端的電纜金屬屏蔽臨時接地,電纜終端處的三相間需留有足夠的安全距離。
診斷性試驗中停電檢測試驗狀態評價結果未達異常,但單相主絕緣絕緣電阻小于500MΩ時,宜開展主絕緣交流耐壓試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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